关于转发2018-2019年重庆市生态环保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专项重点研发项目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8-09-27 14:32 浏览:次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8〕9号)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重庆市科委启动了2018-2019年重庆市生态环保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专项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见:http://www.cstc.gov.cn/View.aspx?id=25632),现将申报通知转发你们,请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助范围
城镇污水处理厂效能提升、农村污水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山地海绵城市建设、臭氧实时在线来源解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安全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两江四岸生态景观构建等方向,每个方向(二级标题)拟支持项目1项。
二、申报时限
科委系统申报时限:2018年9月21日9时—10月24日17时。
科委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0月26日17时。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2. 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3. 项目参与人申请参与项目和参加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上报科委材料含申报材料、项目示范工程的证明(由行业部门出具,示范工程应当结合国家在渝、市级重点工程或重点工作)各2份。校科技部联系人:姚昱岑 49891793
科技部
2018年9月25日